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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     点击数:2512 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-2-25
      2010年临淄区借助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增强环保“绿色磁场效应”,使环保工作成为领导关注的重点、社会关心的热点、提升城市品质的突破点,借脑凝心,问策聚力,着力破解环保部门“唱独角戏,单打独斗”难题,努力构建起“区委政府主导,人大政协监督,环保统一监管,区级部门联动,社会单位负责,新闻媒体监督,社会共同参与”的环境监管“七动”新机制。
      一是区委政府主导,实现高位推动。区委、区政府把创模这一阶段性环保重点工作摆上突出战略位置,与经济发展同部署、同推进、同考核。区委常委会听取创模汇报1次,政府常务会研究环保工作2次,区委、区政府领导亲自召集会议、研究解决大武水源地保护、大气污染治理、乌河流域治理、矿山关闭等突出环境问题,多位区级领导多次关心、督促推动创模工作;编制《临淄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》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环保参与综合决策得到强化。
      二是人大政协支持,实现监督驱动。区人大把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作为视察重点,两次组织近50名人大代表视察太公湖、乌河,并听取区政府专题汇报;区政协组织政协委员视察创模年度工作完成情况,并在全委会上专题协商推动创模;同时人大、政协督促督办解决环保投诉问题30余起,协商解决环保相关工作10余次,监督推动创模工作有序开展。
      三是环保统一监管,实现牵引带动。临淄环保分局作为区创模办核心组成,充分发挥统揽协调作用,做好与市创模办对接,先后邀请市环保局各级领导20余次来区指导创模;注重区内协调,牵头召开创模领导小组会1次、调度会2次、河流整治专题会4次、控尘专题会10次;强化督查督办,编报创模督查通报2期,环保分局“创模引擎”牵引带动作用凸显。
      四是部门街镇携手,实现互助联动。环保与安监签订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;发改委、经贸委、城乡建委、环保等部门联合制定《临淄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》;《临淄区环境监管一岗双责暂行办法》征求意见,将理清部门、街镇环保工作职责,强化联防联控联动;12个街镇、园区基本落实专、兼职环保工作人员;并联审批、联席会议、联合执法、案件移送、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,全区环保联防联控网络框架基本形成。
      五是企业单位负责,实现自觉行动。注重面向企业单位宣传,着力提升环保意识,发放《致全区企事业单位的一封信》、环保法律法规书籍等宣传资料近万份;利用排污申报会、环境统计工作会、片碱行业企业专题会等多个场合强化企业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促使自觉接受监督、主动进行整改,全年200余家企业单位在环保分局指导下纠正环境违规行为400余项,企业单位主动关心环境问题,投诉环境污染次数明显增加,自觉维护环境行为得到提升。
      六是新闻媒体监督,实现舆论发动。注重与《淄博日报》、《鲁中晨报》、市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沟通协调,召开新闻座谈会3次,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、取缔大武水源地地上土小企业等环保执法行动5次,初步探索聘请新闻监督员和环保宣传大使,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报刊、电视、网络报道临淄环保工作300余次,通过新闻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关注、支持环保机制逐步形成。
      七是社会共同参与,实现公众主动。开展环境监督员征募活动,聘请环境监督员10名;全年召集社区代表、企业工人等社会各界民众召开座谈会3次,征求意见会2次,邀请参与监督环境执法近50人次;注重宣传培训,深入街镇、社区、学校宣传创模工作15次;制定出台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实施意见,公众主动参与、监督、支持环境保护得到保障,广泛环保统一战线基本形成,全区环保一盘棋机制基本建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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